时间线——随规则变化而更新
日本无人机法规时间线
用于查阅某条规则是何时实施的。按生效日期排列——即规则开始适用的那一天。每次变化都会新增一行。
时间线
2015-04
首相官邸屋顶发现一架无人机
无人机在没有任何规则的情况下迅速普及。这一发生在政府中枢的事件,促成了随后的立法。
2015-12-10航空法
《航空法》修正案生效——首批无人机规则
“无人航空器”在法律中得到定义。确立了禁飞空域(机场周边、150 m 以上、人口集中地区)以及需要批准的飞行方式(夜间、目视范围外、30 m 以内、活动上空、危险物品运输、物件投放)。门槛:200 g。
2016-04-07重要设施法
《重要设施周边飞行禁止法》生效
无论重量如何,禁止在国会、首相官邸、皇居、外国使馆、核设施等周边飞行。这是一部独立的法律,由警方执行。
2019-09-18航空法
新增飞手义务
禁止饮酒后飞行、强制飞行前检查、与载人航空器的避撞、禁止造成滋扰的飞行——每一次飞行都须遵守的义务。
2021-12-20航空法
机体预登记开放
在强制登记之前,DIPS 上的登记先行开放。在此窗口期内登记的机体获得了 Remote ID 要求的豁免。
2022-06-20航空法
登记成为强制要求,Remote ID,门槛降至 100 g
未登记的机体不得再飞行。必须标示登记编号;原则上须配备 Remote ID。法律适用范围从 200 g 以上下调为 100 g 以上。
2022-12-05航空法
Level 4 开放——执照、机体认证、分类、运行规则
持有一等执照并取得一等机体认证后,允许在人群上空进行目视范围外飞行(Level 4)。无人航空器操纵者技能证明(一等与二等)成为国家资格;飞行被划分为类别 I、II、III;指定飞行须强制提交飞行计划、保存飞行日志并报告事故。
2023-12-26审查要领
设立 Level 3.5——审查要领修订
放宽了 Level 3(无人地区的目视范围外飞行)的要求。持有二等或以上执照并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,可用机载摄像头确认区域内无人,以代替观察员和警示标识。允许飞越受保护的车辆上空。
2025-03-24审查要领
申请简化——在 DIPS 上自行申报合规
类别 II 的审查要领修订。原则上不再要求附上机体照片、使用手册和飞行记录;申请人在 DIPS 2.0 上逐项申报合规情况。审查速度加快。
2025-10-01审查要领
25 kg 及以上机体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
总重量 25 kg 及以上机体的新许可或批准申请,必须出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证明。
2025-12-18审查要领
民间培训机构证书不再简化申请
凭民间培训机构证书可省略部分申请材料的安排已结束。如今只有国家执照可以这样做。申请表格已修订。
2026 年进行中的变化
据报道,2026 年将有一项《重要设施法》修正案,把受保护设施周边的禁飞半径从 300 m 扩大到 1 km,另有一套无人机航路的登记制度。我们尚未能从一次来源确认其生效日期,因此暂未列入时间线。一经确认,将按生效日期补入。MLIT 的英文门户网站(英语)↗载有现行规则。
如何阅读这条时间线
- 何处与如何(2015)——哪里不能飞,以及如何飞
- 飞手义务(2019)——操纵者必须做到的事
- 身份识别(2021–2022)——国家掌握机体属于谁、由谁操纵,并在此基础上开放 Level 4
- 手续更轻、一张国家执照(2023–2025)——身份识别到位后,申请变得更简便,资格统一到国家执照
方向并非更多的禁止,而是先有识别与责任,然后开放更多。如今的办理流程见如何在日本飞无人机。
读完了?下一步
十年的规则浓缩在一页里。看看其中有多少您能当场答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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